每個禮拜都會跟朋友和老公一起跳舞,去年是打拳耍劍揮旗,今年前半年在跳一些時代的印記比如麥可傑克森,最近則排練現代舞。
現代舞我很有fu,我蠻喜歡春之祭的,好像算現代芭蕾,1913年在巴黎首演的時候造成觀眾暴動,因為實在太前衛了,惱怒人。講到現代舞,我滿腦子都是肉胎裝,但我一說到肉胎裝就引起公憤,我朋友說要穿你自己去穿,不要考驗同學對你的包容度好嗎~由此可知現代舞是一種很容易引起公憤的舞(不是這樣結論吧)。
請老公幫我拍幾張看起來很厲害的舞蹈中的照片,結果怎麼拍都很有喜感,我就放棄了。
跳舞很快樂,而且有拯救婚姻的功能(哈哈哈),對忙於求存的夫妻來說,能一起跳舞、一起演出、一起上課,是很幸福的事。說真的夫妻若不找點共同興趣,一不小心就會變得很不熟,那種不熟的程度是熱戀中的人無法想像的,但真的就是如此。不要以為自己有多了解誰,其實在我們真正了解自己之前,對其他人的了解都只是投射而已。
雖說肉胎裝很被我的同學嫌棄,但我還是要說,春之祭裡面的肉胎裝好好看喔哈哈哈哈。